11月7日,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檢出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況的通告(〔2023〕年第39號)。通告中稱,該局在最近進行的2023年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檢轉移支付任務中,檢出了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況如下:

1. 海南州共和縣黑馬河鎮進良饃饃店自制銷售的油條(自制),其中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華檢檢測有限公司。

2. 海北州海晏縣華盛批發部銷售的花生,其中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華檢檢測有限公司。

3. 海南州共和縣佳樂蛋糕店銷售的香餅(五仁味),其中酸價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華檢檢測有限公司。

4. 海東市互助縣天天平價生鮮蔬菜配送有限公司銷售的大蔥,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眾合天檢驗有限公司。

5. 海東市循化縣良良鮮店銷售的烏,其中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眾合天檢驗有限公司。

6. 玉樹州玉樹市火鍋燒烤食材批發倉銷售的香醋,其中菌落總數、苯甲酸及其鈉鹽、總酸、不揮發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眾合天檢驗有限公司。

7. 西寧市城西區辣創火鍋店的湯匙,其中離子合洗滌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海省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

8. 西寧市城北區丁府家宴餐館的湯匙,其中離子合洗滌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海省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

對于這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查,并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此外,還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責任,并將相關況記錄在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中。

針對這一況,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如果已經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中列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