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食品安全監督檢信息通告2023年第23期(總第77期)》,該通告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對青島市范圍的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及淀制品、調味品、豆制品、糕點、罐頭、糧食加工品、制品、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飲料、嬰兒配方食品等19大類食品共進行了779批次樣品的監督檢,發現了16批次樣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其中,膠州市鑫禾緣餡餅店使用的復用餐飲(餐碗)中的離子合洗滌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市北區心饗福飯店使用的標稱青島可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生產的集中消毒餐中的大腸菌群和綠豆芽中的6-芐基腺嘌呤(6-BA)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膠州市凱鑫大酒店使用的蝦蛄中的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青島匯泉環灣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辣椒中的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青島萬里聚華實業有限公司聚華大酒店使用的蝦蛄中的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市北區三一三羊莊飯店使用的自消毒盤子中的離子合洗滌劑和大腸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膠州市金發楊國福麻辣燙店使用的復用餐飲(小碗)中的離子合洗滌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膠州市高府百貨超市銷售的香蕉中的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市北區喜尚嘉喜菜館使用的標稱青島可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生產的集中消毒餐中的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膠州市小飛飛特燒烤店使用的復用餐飲(餐盤)中的離子合洗滌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市北區孫桂蘭食品店銷售的油條中的鋁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膠州市真承海鮮店銷售的蝦蛄中的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市北區食合聚火鍋店使用的標稱青島可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生產的集中消毒餐中的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膠州市中云農貿市場李文娥銷售的蝦蛄中的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膠州市睿霖鎰鑫生鮮超市銷售的蛋中的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于上述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并立案調查,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同時,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進行核查置工作。

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應保持警惕,如發現通告中生產經營者的不合格產品,請及時撥打1234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繼續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督檢工作,確保市民的飲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