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實行藥品零差價,藥店卻加價銷售,為什麼會這樣呢?
新文章:如果不舒服,又不太嚴重,一般會自己去藥店買藥吃了事。這樣既可以省錢,又可以避免去醫院掛號排隊的等待,是人之常,無可厚非。然而,經歷幾次后,我發現去醫院打針開藥的花費實際上比自己到藥店買藥吃更低。更何況,在醫院的門診還有醫生作檢查,所開的藥也比藥店賣的藥便宜一些。適當檢查以后,才能對癥下藥,這是很重要的。為什麼會這樣呢?
原來,公立醫院已經實行了藥品零差價政策,即藥品進價和售價一致,醫院不能在藥品上加價獲利。而藥店、私立診所、民營醫院可以加價銷售藥品。因此,在公立醫院買藥一般比藥店、私立醫院便宜。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醫療購藥最多只可以購買一個月的用量,醫院購藥還需收取簡易(便民)門診診查費,為每次2元,而醫院可能不一定配備指定同廠家規格型號的藥品,而藥店則有更多藥品品種可選擇。
綜上所述,雖然公立醫院買藥相對便宜,但仍存在一些限制,如購藥量、門診診查費以及藥品種類的限制。因此,據個人況和需求,選擇合適的購藥方式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