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即將退休,卻接連不斷地被疾病困擾。先是大便排,于是我去了所在城市的三甲醫院看病。門診醫生告訴我:“需要進行腸鏡檢查。”當然我得聽從醫生的建議。檢查結果顯示,我的腸道有七八顆腸息,其中最大的達到了0.3㎝。醫生告訴我:“需要住院,并進行手切除,否則有患癌癥的風險。”我沒有多想,立即同意住院手。于是,在接腸鏡檢查后不久,我進行了第二次全麻,做了腸息手。五天后,醫生告訴我可以出院,整個費用花去了一萬二千多元。然而,出院回家半個月后,大便排的問題仍然很嚴重,于是我又來到醫院的腸科求診。醫生告訴我:“可能是痣瘡,需要進行進一步的檢查。”我不解地問道:“剛剛做了腸鏡檢查,還做了腸息手,為什麼還需要再次檢查?”醫生回答道:“那個腸鏡檢查可以不做了,你直接住進來吧。”于是我住進了醫院,告訴負責我的病的醫生:“我剛剛在你們醫院做了的各項檢查,包括肺部CT、心電圖、腦電圖,這些是不是可以不再檢查了?”醫生告訴我:“這是不行的。人的各項指標變化很快,為了你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須進行相關的檢查。”于是,在半個月之后,我在同一家醫院再次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檢查”,同時也是在一個月之進行了第三次全麻手。這次手并不順利,我的恢復得不好,結果住院了十五天才勉強達到出院條件。本來醫生還想讓我留院觀察,但在我強烈要求下,最終辦理了出院手續。作為一個外行,令我困的是:一是為什麼同一家醫院在半個月之后不能參考之前的各項檢查指標?二是為什麼在腸鏡檢查發現腸息后不能立即進行手切除?非得重新住院再實施手嗎?三是為什麼在腸鏡檢查時發現痣瘡后不能順便進行手切除再出院?這三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這不僅增加了病人的經濟負擔,也增加了病人的痛苦。如果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一切都是為了錢,利益至上,唯利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