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為何要給家屬看腫瘤標本?這背后涉及到醫患關系中的信任與明度。醫患關系并不僅僅是一種買賣合同關系,更多的是一種信任關系。患者將自己的健康托付給醫生,醫生有義務告知患者的病,而患者也有權知道自己的病。然而,在中國,這一點相對特殊,許多患者家屬不愿直接告知患者的病,擔心患者難以承。這種心理可以理解,但是在告知患者家屬病時,醫生一定要真實相告,不能有任何瞞。
治療疾病有很多種方式,手是一種風險較大的作。在手前,患者會簽署手知同意書;手后,醫生會告知患者手的順利與否,并提供后病理報告。實際上,手過程中并不必須讓家屬看到腫瘤標本,但是由于許多家屬的要求,醫生們達了一致,將切下的標本展示給患者家屬,并簡單說明手的況。這樣做的好是,一方面讓患者家屬放心,有一種親眼所見的踏實;另一方面,許多患者的病需要手才能明確,比如腫瘤,前只能初步判斷良惡,無法確定是否存在轉移等況,只有手進行后才能更加明確。這樣做也能解答患者家屬前的一些疑慮。
即使手過程中不讓患者家屬看到標本,后醫生仍需向患者家屬說明況,并告知最終的病理結果。這一系列的舉措旨在建立醫患之間的信任,增加明度,讓患者及其家屬更加了解疾病的真實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