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醫保局發布了對醫保違規行為的罰通報,多名醫師因醫用耗材使用管理不規范問題,被暫停醫保醫師資格。與以往只對定點醫院和藥店進行監管不同,醫保監管現在開始細化到監管醫務人員個,這是醫保基金監管發展的新趨勢。
被暫停醫保醫師資格的相關醫師仍然可以提供醫療服務,但醫療保險基金將不支付他們為參保人員提供的醫療服務費用。這種直接對醫師進行懲罰的醫保監管措施增強了威懾力,也讓醫保醫師資格為醫師上最為珍貴的羽之一,與專業技能力、患者口碑和年資等評價維度一樣重要。
過去,公開的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例中,通常首先追責的是醫療機構,很看到對違規個的罰措施,這導致一些違規人員由于“不深”而持續“沒有在意”。另一方面,如果醫療機構因醫保基金使用問題被撤銷醫保定點資格,將對患者的就醫便利產生影響,這讓監管往往面臨“輕重拿”的難題。因此,將個別人員的醫保違規行為直接記到個人頭上,為醫保監管提供了更為科學的工。
為了破除基金監管放的弊端,更加細地約束醫師的醫療行為,醫保部門開始探索實行醫保醫師資格管理。今年10月,國家醫保局起草并公開征求意見的《關于加強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將管理范圍擴展到藥師等相關人員。據征求意見稿,醫保管理部門將開發建設醫保支付資格管理模塊,對定點醫藥機構的醫師、藥師等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記分管理,當年度記分累計達到一定分值后,將中止或終止相關責任人員的支付資格和醫保費用結算。
這種管理方式賦予相關醫務人員一本“醫保駕照”,是醫保部門對醫療行為管理手段的升級。推進“醫保駕照”的合理運用需要多部門的切協同,衛生健康行業的深度參與,以及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自覺踐行。對醫保違規行為進行記分需要監測、判定、統計、反饋等多個環節,也關系到患者的看病就醫、持續治療和用藥銜接等需求。單靠醫保部門的監管力量是不夠的,可能會引發重復監管和多頭施政的問題。
在實施監管過程中,確界定違規行為的邊界是推行“醫保駕照”的前提。對于扣分事項應進行科學論證和審慎確定,并經得起實踐的檢驗。同時,也要注重維護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完善細則和監管措施,暢通異議申訴和救濟渠道,加強政策通和培訓,最大程度地激發醫務人員參與改革的生力。
作為新生事,“醫保駕照”將醫保監管的關注點從監管與被監管的“博弈”轉移到三醫協同發展和治理,以及保障患者就醫的可靠、醫生診療的專注度和醫療資源的合理高效利用上。醫務人員要深了解醫保政策并嚴格執行,將其作為職業素養的一部分。醫療機構應規范執行醫保政策,科學合理地實施診療行為,提供智慧化服務保障和建立申訴通道。監管部門應該不只是用“找問題”的眼審視被監管者,而應在加強基金監管的同時,讓醫保服務更加人化。
總之,醫保違規行為罰力度的加大以及醫師資格暫停為醫師珍貴的羽之一,標志著醫保監管發展的新態勢。然而,在推行“醫保駕照”等新管理方式時,應注重三醫協同發展和治理,以及保障患者就醫、醫生診療和醫療資源使用的合理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