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藥品分甲乙類,報銷比例不同。除此之外,還有眾多丙類藥,需要自行承擔。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三大目錄,醫保可以報銷的范圍主要包括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而不在其中的藥品、設施和診療項目則是醫保外的費用,醫保基本不能報銷,需要自行承擔。醫保用藥分為甲類和乙類,甲類藥品是臨床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品中價格低的藥品,全國各地統一,全額納報銷范圍。乙類藥品則是可供臨床治療選擇使用、療效好、價格較高的藥品,各地可據經濟水平和醫療需求適當調整。甲類藥品占全部醫保藥品的比例為20.7%,乙類藥品則占比79.3%。醫保外用藥即丙類藥則包括保健品、高檔藥、新型藥、抗癌進口藥等,全部由個人承擔。由此可見,甲乙類藥品只占我國合法生產銷售的總藥品比例為1.9%,丙類藥占比98.1%。
舉例來看,醫院提供的甲類藥品價格普遍較低,而乙類藥品價格較高。例如,阿奇霉素是甲類,價格為4.98元,而輝瑞的“希舒”則不包含在醫保范圍,每盒價格高達50元。此外,小兒常用的退燒藥林為甲類,價格較低,而瑞可則為乙類,價格較高。而小兒豉翹清熱顆粒為乙類,價格約為65元/盒,雖然不在醫保范圍,但市面上卻是熱銷產品。
醫保藥品分類明晰,報銷范圍有限,人們在用藥時需要據醫保目錄進行選擇,以免造不必要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