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醫保制度建設的不斷完善,醫保的報銷范圍也更加明確,如果不了解的話,很容易在報銷流程中造一定的麻煩。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下醫保的“六不報”,以便更好地利用醫保資源。記得轉發收藏哦!
一、工傷事故不報
如果在工作中發生事故,并被認定為工傷,醫療費用應由社會保險中的工傷保險承擔,醫保不再重復報銷。
二、第三方責任不報
第三方責任是指由第三方原因導致且由第三方負責的況下所產生的醫療費用等,醫保不予報銷。例如通事故、打架斗毆等,產生的醫療費用由相關的責任人來承擔,責任人由相關部門/機構來認定,如警方/民警方等。如果責任不完全由第三方承擔,先由第三方責任人按規定予以賠償,剩余部分醫保按規定補差。如果不能明確第三方的份,或者產生第三方逃逸/不承擔責任的況,醫保基金可先做報銷理,再追責第三方。
三、非醫保目錄不報
基本醫保保障的是基礎醫療需求,因此有一定限制。除了“起付線和封頂線”之外,醫保專門設定了三大目錄(①醫保藥品目錄②醫保診療項目目錄③醫療服務設施目錄)。只要是在這三大目錄以外的藥品、設施、項目等,醫保均不予報銷。因此,在醫保目錄以外的醫療費用,如整形、容、減等產生的醫療費用,醫保不予報銷。
四、公共衛生服務不報
由醫療衛生機構向全民提供的預防、控制疾病的公益服務,例如一類疫苗接種、傳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這些費用通常由國家公共衛生費用支付,因此醫保不再報銷。
五、境外就醫不報
醫保是我國的制度,因此針對境外就醫所產生的醫療費用是不予報銷的。特別聲明:據《國家安全法》的規定,目前港澳臺屬于境外。
六、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不報
在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除急診外),醫保不予報銷。
以上就是關于醫保報銷范圍的“六不報”的解讀。我們需要了解這些規定,以便在使用醫保時更加明確和合理地進行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