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網上看到一則消息(見圖一)。雖然無法確定消息的真實,但這則消息提出了一個現實的問題。這個問題是如何解決患者支付外地專家遠程治療費用的問題,同時也要保證專家能夠獲得合理的服務報酬。據網上的消息介紹,有患者家屬請外地專家來本地為患者進行手,專家來回奔波,但在家屬送錢后,卻反過來指責專家賄。毫無疑問,專家收錢涉嫌賄,但從患者家屬的角度來看,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是“正義”的,但從人的角度來看,似乎有點“邪惡”。撇開法律不談,這種“不仁不義”的行為使得專家在手前表現得友好,但手后卻變得面目可憎,這樣的況下,還有哪個專家愿意遠程奔波前來做手呢?

在現實生活中,請求外地專家診治對于一些無法忍長途旅行的急重病患者來說是必不可的。然而,作為外地專家,他們并沒有義務前往異地進行診治。在市場經濟的時代,外地專家遠程上門手的服務報酬為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因此,醫療系統應該制定專門的規定和規則,明確外地醫療專家遠程上門手應該得到合理的勞務報酬。這個費用應該納患者就診的醫療費用中,由患者支付給醫院,然后由醫院支付給醫療專家。

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解決患者支付外地專家遠程治療費用的問題。這不僅能夠確保患者得到必要的治療,同時也能夠保證專家能夠得到合理的報酬。這樣的制度安排能夠平衡雙方的利益,促進醫療系統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