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西安市醫療保障局實施了新的慢病資格認定和報銷政策。據該政策,已通過慢病資格認定的患者無需重新申請,可以直接待遇。患者可以在定點醫療機構(醫院)或醫保經辦機構申請慢病資格。

在定點醫療機構申請慢病資格的況包括:1. 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患者,可以直接在該院申請慢病資格;2. 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的患者,可以使用門診特殊病種審批表或備案表及醫院診斷證明書復印件在該院申請慢病資格。

在醫保經辦機構申請慢病資格的況包括:1. 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且未申請慢病資格的患者;2. 使用異地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資料申請慢病資格的患者;3. 使用門診病歷申請慢病資格的兒生長激素缺乏癥、苯丙酮尿癥、甲狀腺功能進癥、甲狀腺功能減退癥、阿爾茨海默病患者,可以提供近三年三次以上門診病歷復印件、門診相關檢查報告單、化驗單及需要持續用藥治療的證明材料進行申請。復審病種需在慢病待遇期滿前三個月進行申請,共有13個復審病種。

據工作人員介紹,慢人員原則上只能報銷與認定病種相關的用藥及檢查治療費。然而,在新舊政策過渡期,參保人只能申請一個病種,因此認定單個病種的參保人可以擴大報銷范圍至其他44種慢疾病的用藥治療范圍。但工作人員建議在過渡期申請新增其他病種,避免影響后期購買其他病種藥品。

關于門診慢病報銷比例,城鎮職工門診慢病起付線為700元,報銷比例為70%;城鄉居民門診慢病起付線為350元,報銷比例為65%。門診慢病報銷有一定限額,按照認定病種年度費用限額確定,認定多個門診慢病病種的,補助標準按最高的病種限額確定。

在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產生的相關門診費用可以直接結算,個人只需支付個人負擔部分。個人負擔部分可以使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此外,患者也可以持定點醫院醫生開方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或通過藥店電子方平臺實時就診,同樣的直接報銷政策,無需墊付費用。

對于因異地就醫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定點醫藥機構直接結算的門診慢病費用,可以在次年由參保單位或社區將資料申報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報銷。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門診票據報銷聯、定點零售藥店票據報銷聯、個人報銷單、補助人員信息表、況說明等。

藥店購藥并報銷慢病費用需要醫生開方。方的有效期為半年,方等留檔信息需每半年更新一次。

以上是關于西安市慢病資格申請及報銷政策的解讀。在過渡期,患者有一定的報銷范圍擴大,但建議及時申請新增其他病種以避免后期購買其他病種的藥品時的影響。同時,患者可以通過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費用或持方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并報銷費用。對于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結算費用的,可以在次年申請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