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門診待遇:參保居民在本人簽約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就診時,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00元。

2. 大學生門診統籌:參保的大學生在待遇,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門診統籌基金按70%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500元。

3. 門診慢病:參保人員若患有門診慢病(如高、糖尿病)等44種疾病,經定點醫療機構備案登記后,可門診慢病待遇。年度起付標準為350元,部分疾病不設起付線。報銷比例為65%,部分疾病報銷比例為70%。

4. 門診特殊病種住院待遇:參保人員因病住院產生的費用,據醫院級別和分級診療要求按規定支付待遇。參保居民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

另外,西安市還設有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為參保人員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基礎上,提供進一步保障。參保患者在基本醫保年度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超過1萬元以上部分可大病保險補償,沒有封頂線。貧困人員的起付線為5000元,報銷比例相較非貧困人員提高了5%。

綜上所述,參保西安市城鄉居民醫保可以到門診待遇、大學生門診統籌、門診慢病和門診特殊病種住院待遇,同時還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獲得更高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