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信用中國(陜西)網站消息,西安市中心醫院近日因未經許可從事冷食生產、銷售的違法行為,遭到了西安市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罰。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中心醫院被責令改正,并以2萬元的罰款,并沒收了違法所得的80元。

據西新市食罰[2023]60號行政罰決定書顯示,西安市中心醫院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未經許可從事冷食生產、銷售,違反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據法規,食品生產經營必須依法取得許可證,包括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則不需要許可證。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西安市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22條第1款的規定,對西安市中心醫院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責令,并以罰款2萬元,并沒收了違法所得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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