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襄市衛健委就的“襄健橋醫院公開販賣出生證販賣嬰兒”問題發布了況通報。通報稱,11月6日晚,工作專班已進駐涉事醫院,并連夜對相關人員進行詢問,相關資料已被封存以進行進一步核查。目前,涉事醫院婦產科已停業整頓,相關責任人已被限制自由,醫院院長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并接調查。工作專班已會見了舉報者并獲取了相關材料。相關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

據11月6日的網帖舉報,湖北襄健橋醫院涉嫌販賣出生證明。舉報稱,經過一年多的暗訪發現,襄健橋醫院院長葉某某與多地中介團伙勾結,利用社平臺公開發布辦理出生證明的信息,客戶,并販賣出生證明和疫苗本。網帖中稱,買賣雙方只需提供份信息和支付9.6萬元,醫院方面就會按照“正常”生產流程,在醫院辦理建檔、產檢、住院、分娩、出院等全套真實信息,兩天后“生產”完后,買方可以帶著“買來的孩子”前往該醫院采集新生兒的足底樣,并辦理出生證明,整個過程最長只需7天。同時,醫院還提供全國通用版本的疫苗接種本,并按照“真實”的新生兒出生流程進行注,打印乙肝和卡介疫苗的注記錄、日期、生產廠家和批號等信息。

市衛健委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在接采訪時表示,針對網友和連續曝的“襄健橋醫院公開販賣出生證販賣嬰兒”問題,衛健委已經與公安部門展開調查。隨后,襄市衛健委網站發布通報稱,已注意到平臺發布的關于“湖北襄健橋醫院院長勾結網絡中介利用抖音平臺公開販賣出生證販賣嬰兒”的況,并立即聯系公安部門和衛生監督局介調查,同時派專人聯系知人士以尋求支持。

買賣出生醫學證明是違法行為。如果葉某的違法行為屬實,將面臨何種罰呢?出生醫學證明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制發的有法律證明力的文件,對于偽造、變造、買賣出生醫學證明行為的定據罪刑相適應原則,偽造、變造、買賣出生醫學證明的行為將據其危害以行政罰甚至刑事罰。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0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將被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罰金;節嚴重者,將被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的印章的行為,將被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罰金。偽造、變造、買賣居民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可用于證明份的證件的行為,將被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罰金;節嚴重者,將被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罰金。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份證明的活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可用于證明份的證件的行為,節嚴重者,將被以拘役或者管制,并或者單罰金。如果同時構其他犯罪,將罰較重的規定定罪罰。盜用、冒用他人份,獲取其高等學歷教育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行為,將被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盜用、冒用他人份行為的,將據前款規定,從重罰。如果國家工作人員有上述行為,并構其他犯罪,將據數罪并罰的規定罰。

來源:央視新聞、都市接到辦、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