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醫療保障局,為了進一步推行強省會行醫保措施,擴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吸引更多城鄉居民自愿參保,同時增強醫保基金的保障效力,提高參保居民的醫保待遇水平,蘭州市將自2024年開始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連續參保獎勵機制。

據該機制,參加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如繼續參加下一年度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自2024年1月1日起,其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將在現行規定的基礎上提高1%。之后,每年在蘭州市連續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每增加一年繳費年限,住院報銷比例將提高1%,累計提高比例不超過5%。對于曾中斷繳費后再次參加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將按照初次參保時的報銷比例執行。

這項政策的制定是蘭州市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創新實踐,也是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自愿參保”原則下,加速實現全民參保計劃的重要舉措。預計在政策執行后,2024年全年將為參保居民減輕醫療費用負擔超過2000萬元。同時,參保規模的增加將更有利于醫保基金的長期穩健和平衡發展,從而形參保群眾與政府部門共贏的良好局面。(來源:每日甘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