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多收費用事件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安徽省醫療保障局通報指出,經過調查,該醫院存在著多項問題,包括過度診療、過度檢查、超量開藥、重復收費、套用收費以及超標準收費等。這些問題涉及到違規醫療總費用達到了21.82萬元,其中違規使用醫保基金高達18.70萬元。醫院在患者毫不知況下,非法多收取了近22萬元的醫療費用。這種行為嚴重地侵犯了患者的權益,同時也違背了法律的規定。

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知悉自己購買和使用的商品或接的服務的真實況。而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經營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明碼標價,誠實信用,不能利用虛假或誤導的價格手段欺騙消費者。醫院的職責應該是為了行醫救人,而不是利用患者的信任和需求來謀取利益。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患者的利益,還危害了醫保基金的安全,更加破壞了公眾對醫保系的信心。醫院的行為已經違背了醫學倫理和職業道德,也違反了公序良俗。

作為醫學生,在學校時就要學習《希波克拉底誓言》和《行論》,這些誓言強調了醫生應該盡其能力和思慮來醫治和扶助病人,而不應該損害他們。醫院應該回歸醫學之本,以患者的福利為前提,而不是追求利益。對于醫院的這種行為,應該到嚴厲的懲罰。除了接相應的行政罰之外,醫院還應該對負責人進行問責。同時,醫院也應該深刻反省醫學倫理,回歸醫學之本。

作為消費者,我們應該提高警惕,選擇信任醫院是因為信任他們的專業能力和職業道德。如果醫院的行為違背了我們的信任和期待,我們應該勇敢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政府和社會也應該加強對醫院的監管和管理,確保醫院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和倫理道德。最后,我們呼吁所有的醫院和醫生回歸醫學之本,以患者的健康和福利為前提,而不是追求利益。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建立起一個更加健康、公正和可持續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