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東市某菜市場的兩名商販張某玉和張某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被浙江省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并最終被判有期徒刑。在2019年至2021年6月期間,這兩名商販為了銷售沒有被腐蝕的臘,以及防止腌制的臘發生蟲害,他們在臘上噴灑了農藥敵敵畏。敵敵畏是一種有機磷殺蟲劑,對人畜的毒較大,而且易被皮吸收導致中毒。據《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質名單》,敵敵畏明確被止添加到食品中,屬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據調查,這些被噴灑了敵敵畏的臘制品已經銷售了70斤,總銷售金額為2600元。經過浙江省金華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的檢驗,從扣押的腌樣品中檢測出了敵敵畏,含量為0.48mg/kg。浙江省東市檢察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張某玉和張某提起公訴。經過浙江省東市法院的審理,被告人張某玉和張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這一行為已經構了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兩名被告人均有坦白節,并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基于以上事實,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某玉犯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有期徒刑七個月,并罰金人民幣3000元;同時,對被告人張某犯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有期徒刑六個月,并罰金人民幣3000元。以上判決旨在維護社會公正和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