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區就醫無異地工作的通知》文件,自2021年10月8日起,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可以在自治區范圍的任意醫療保險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無需備案,出院時直接結算,執行“就醫地目錄,參保地政策”。為了進一步優化異地就醫服務,方便區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取消了區異地住院備案的要求。

參保人員在區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無需備案,實現了區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對于因特殊況無法直接結算的況,按照參保地的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區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將執行“就醫地目錄、參保地政策”,包括就醫地規定的支付范圍及其標準,醫保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同時執行參保地的待遇政策和結算方式。在區其他統籌區就醫時,不再提高起付線,降低報銷比例,而是實行同級別醫療機構同待遇政策。

為了管理異地就醫醫療服務,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要求全區各級醫保部門加強對納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督管理。同時,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人員不得利用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獲取非法利益。為了確保異地就醫業務的協同管理,還需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嚴厲打擊利用異地就醫政策欺詐騙保行為,對欺詐騙保案件依法依規嚴厲查。這一系列措施的推進將有效改善參保人員的就醫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