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的丈夫上周肝癌出現了惡化,全的淋幾乎都被癌細胞侵占。醫生明確告訴要有心理準備,病人剩余的時間很可能就一兩天了。果不其然,丈夫病惡化的十分迅速,無奈只能送ICU病房,病房的他全滿管子,整個人奄奄一息,想說話卻什麼都說不出來。第二天,肝臟的腫瘤又出了,整個腹腔腫脹不已,腎臟功能嚴重衰竭導致無法排尿。醫生說他現在已經是強弩之末,繼續搶救只會增加痛苦。看著丈夫如此痛苦,張士再次嘆為什麼不能選擇安樂死。最終,只能決定放棄治療,讓丈夫臨走時一點痛苦。從醫生上次的談話到離世,中間僅有2天時間。

一、患者剩余時間可能就一兩天了,醫生到底是怎麼知道的?

臨床上認為,病人去世前的48小時被稱之為瀕死期,此時患者上會有一系列的癥狀表現,醫生可通過癥狀和各項數據來進行判斷。首先是一些瀕死癥狀:患者可能會出現焦躁不安、不舒服、語無倫次等癥狀;還可能會發出咕嚕嚕的聲音,主要是因為患者已經失去吞咽功能,大量唾堆積在;患者對于周圍的知力下降,他都不到;手腳心可能會有紫黑的斑點出現;臨終的患者會無法控制括約,可能有大小便失的問題出現。還有就是測量數據評估:一般此時的患者溫會比普通人要低許多,尤其是肢末端的四肢,呈冰冷狀態;脈搏也會變得十分微弱,甚至都不到;患者的可能會持續下降,降到極低的水平下。

二、面對臨終前的親人,我們能做點什麼?

做患者的聆聽者面對于生命終末期的患者,要多聆聽他們的想法,通過傾訴可讓患者轉移悲傷和痛苦。在過程中要有足夠的耐心,多對患者進行引導,鼓勵他們多表達自己的想法。ICU無法說話的患者,也可以通過肢來給予他們力量。積極的心理疏導對于即將離世的患者來說,心理反應和變化都非常復雜,有些是否認、有些是憤怒、有些是憂郁,為家屬要用和親切的語氣來安患者,給予他們心理輔導,傳遞關懷與安,讓患者可坦然面對死亡。延長護理時間即便可以預知死亡,但也不意味著就要放棄治療。終末期的患者要通過治療來減緩上的不適與痛苦,而不是盲目進行有創治療,加重患者的不適。做好最后的告別不論是病人還是家屬,在最后的階段都要與對方進行告別,傾訴對病人的不舍,表達對他們的,讓自己減憾,也讓病人可充分到溫暖。尊重病人的選擇不同的病人對于終末期的治療選擇也不同,家屬要傾聽他們的意愿,尊重他們的選擇,即便是想要放棄治療,也要與主治醫生商量后以病人意愿為主。不要將自己的想法強加在病人上,徒增患者的不適

三、國首例“安樂死”的執行者:給100萬也不會再干!

近幾十年來,數百位人大代表多次提“安樂死合法化”相關提案。代表們認為,安樂死是一種優化的死亡狀態,本質上是為了保證生命的質量,而不是決定人的生死。不過對于安樂死,中國首例“安樂死”的執行者連升卻表示:很后悔,就算給100萬也不會再干。1986年,作為醫生的連升在患者家屬的多次乞求下,為一位痛不生的重癥患者實行了安樂死,讓有尊嚴地離去。但在幾個月后,他卻被其兒以涉嫌故意殺人的罪名起訴,在看守所待了492天,五年后才被宣判無罪。這件事發生后,連升也被醫院免職,出獄后一度落魄到擺地攤為生。獨立智庫公共衛生治理中心執行主任賈平研究員指出,安樂死在執行上除了有道德層面的問題外,還有三個技難題。一是推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社會不公問題,包括產爭奪、腐敗以及醫療回扣等問題;二是知同意問題,患者、家屬以及醫生之間可能存在不同建議,最終拍板要采用誰的意見呢?三是痛苦的衡量,普通人無法準確判斷死亡與結束痛苦哪個更符合患者的最大利益。安樂死在我國的推行目前還是相當困難的,但目前臨床上在推行適合終末期患者的臨終關懷,不放棄治療,但治療是以減輕痛苦為主,目的是讓患者有尊嚴、無痛苦地離去。死亡是每個人都需要面臨的必修課,對此要注意擺正心態,以良好積極的心態去面對人生中的每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