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出現想要嘔吐的況時,不應該采取下吐的方法。程氏認為,此時的“”字指的是溫溫的覺,即病人有想要吐的覺但還未真正吐出。徐氏則指出,治病的方法應該況,因勢利導。因此,《經》中說,在病癥在上的況下,應該引導它走向更上方;在病癥在下的況下,應該引導它走向更下方。現在,病人出現想要上吐的況,不應該強行下吐,這對于所有的病癥都適用。因此可以說,病人想要吐的時候不應該采取下吐的方法,這只是一個概括的說法,并不僅僅指胃的反胃問題,而是包含在其中。《金鑒》中提到,病人想要吐時,上吐的勢頭很強,因此不應該進行下吐。但是,如果病人已經吐過了,那麼上吐的勢頭就會減弱,這時可以據勢頭減弱的況來進行理,因此已經吐過的況下是有可行的下吐方法的。元堅認為,傷寒引起的嘔吐雖然可能出現明證,但也不應該采取攻擊的治療方法(明篇213條)。這個原理是一樣的。淵雷的案例中,提到這只是治療外和突發疾病的一般方法(參看《傷寒論今釋》213條),并不是指胃的反胃問題。編者將這個方法列在了胃的反胃問題之后,導致注家們錯誤地認為胃的反胃問題不應該進行下吐的理。實際上,本篇中提到了使用大黃甘草湯來治療食已經吐出的況。《古今錄驗》中提到,治療膈痰飲、食后立即吐出的方劑。《千金方》中提到,治療胃的反胃和嘔吐問題,以及無法消化食和持續嘔吐的方劑,都使用了大黃。華佗治療胃的反胃問題時使用了樸硝。《經驗良方》中治療吐出水漿或者食后立即吐出的況時,使用了三承氣方。在這些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胃的反胃問題并不一定是絕對不能進行下吐理的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