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功能進是一種常見的分泌疾病,而抗甲狀腺藥(ATDs)是主要的治療方式之一。目前臨床上使用較多的ATDs包括甲巰咪唑(MMI)和丙硫氧嘧啶(PTU)。PTU雖然作用較快,但毒較大,主要適用于妊娠早期的甲和甲狀腺危象的治療。因此,大部分況下臨床上使用的是甲巰咪唑。

ATDs的治療過程分為治療期、減量期和維持期三個階段。在不同階段,治療劑量和時間都有所不同,患者不可盲目私自減量或停藥。同時,患者應該切關注藥的副作用。

在治療期,甲巰咪唑的起始劑量應據甲的嚴重程度來確定。在減量期,監測甲狀腺功能后可以適當減劑量。在維持期,如果癥狀緩解且中TSH、FT3、FT4正常,可以逐漸減ATDs的劑量。

在停藥指征方面,指南更明確了在何種況下可以停藥,包括甲癥狀消失、療程足夠、甲狀腺(TRAb)等。

此外,指南還更清晰地進行了藥不良反應的分類說明,并注明了發生頻率,以及在ATDs治療中應該監測的常規及肝功等容。

因此,在使用ATDs治療甲時,患者應該嚴格按照醫生的建議進行用藥,并注意監測藥的副作用和甲狀腺功能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