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長榮我剛剛學會應用《傷寒論》某些湯方之時,先君就訓以先祖“傷寒不過三”之誡,至今我仍恪遵這條醫旨。所謂“傷寒不過三”意即,《傷寒論》湯劑藥專力峻,臨床應用針對很強,用之得當,效若梓鼓;用之失當,為害匪淺。而傷寒病多急重,傳變多端,初次用藥無效,可能辨證不準;再診時就應進一步認真診察,仔細分析病,更易方藥,若改方易藥三次仍罔效,說明醫者思路多歧,已到茫然不知所從地步,或應退讓能手,萬不可固執己見,貽誤病人。

我在臨證40多年中,深先人經驗之言勝似指南針。長期實踐使我逐漸會,治療傷寒病要做到選方用藥恰切,或基本無誤,首先要求辨證明確,為此,我自己立下“三定一宜”的原則。所謂“三定”即定主癥、定病位、定病。“一宜”即易似宜辨。主癥只能作為首先考慮診斷某病的一種依據,而不能作為確診,要確診還必須聯系主癥以外的兼癥和征以及其他況,并判斷確定其病位和病,做到了“三定”,一般確診才能立,但病較復雜的還須作鑒別診斷。從事臨床工作的同道都有共同的會,臨證所見的疾病現象有時與書本記載的容不盡相符,有主癥,有兼癥,有真象,有假象。因此“三定一宜”放在傷寒臨證方面作為一種原則是很有必要的。

如我曾治寒邪直中1例。患者20歲,素常清早河中捕魚,有一次,偶風寒有輕微不適,自恃年壯健,不以為意,仍舊涉水捕魚。當回家時便發寒戰,四肢逆冷,腹痛腹瀉,大便稀薄,完谷不化,脈沉微尺弱先邀某醫診治,疑為寒證,但未敢確定,商診于我。本例主癥為惡寒、下利、厥逆,同時又兼見臥喜近,但寐,偶醒即呼口干,索飲熱茶,察其脈沉細弱。病屬、屬寒、屬虛,病位在里(),前醫辨證無誤,但何以有所猶豫?究其原因有二,一為患者未婚,懷疑不可能得病(福建某些地區有此說法);二是證屬寒,何以口干舌燥?關于前者,乃是習俗見解,不足憑信。至于后者口干舌燥,但喜熱飲,知非熱,而是由于自利津虧所致。據以上分析,遂診為寒化證且有孤浮越之象。議以大劑人參四逆湯加蔥白,回而通服1劑告愈。

又治一老翁,72歲。夏日外出,驟遇暴雨,旋即惡寒發熱,周沉重疼痛,頭眩瓣地,小便短,脈沉弦緩,舌苔微黃而。分析其病,病始1天,惡寒發熱,痛,此為表證,而頭眩擲地,肢沉重疼痛,小便不利,脈沉,又屬里證。主癥、病位已定,病屬寒,虛中有實。因老人素虛,淋雨寒著,寒阻遏經絡,水氣停,診為太()合病,與桂枝合真武湯1劑而愈。本例發病于夏日,須與暑病做鑒別。若是暑病,可有惡風頭重或頭痛,周困倦酸楚,但不至惡寒發熱,頭眩擲地和肢沉重疼痛。

“三定一宜”,不僅傷寒辨證必須注意,而且對于各種雜病的辨證也是如此。我們說《傷寒論》湯方不僅能治傷寒,也可用于雜病,其道理就在于其有診治大法可作為準繩。“三定一宜”是在《傷寒論》診治大法指導下的一種辨證構思。它是一個細致的分析歸納過程,實際就是中醫“整觀”在辨證過程中的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