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于3月1日宣布,符合條件的92家定點零售藥店將納門診統籌結算范圍,這將為參保群眾門診就醫購藥提供更多選擇和便利。據新政策,參保職工可憑定點醫藥機構方或外配流轉電子方在門診統籌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目錄藥品,費用可由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在門診統籌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時,職工可75%報銷,而醫療滿年限退休職工可80%報銷。同時,首次起付標準為20元,第二次及以后起付標準為10元,單次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200元,年度支付限額為3000元。需要注意的是,定點零售藥店與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統籌年度支付限額將合并計算。需要強調的是,此政策適用于繳納社保的職工,而靈活就業人員不在適用范圍之。另外,購藥需要憑方。這一政策將為烏魯木齊市的參保群眾帶來更多實惠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