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門診上,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外傷患者,當他們行相關檢查確診骨折后,有的被要求住院手,而有的則被安排石膏固定。甚至在理同一部位的骨折時,醫生們的理方式也不盡相同,這讓很多患者到困。
其實,雖然這些骨折都被稱為骨折,但它們的“長相”和“涵”卻各有不同。是否需要手是有嚴格的指征和標準的。簡單來說,對于單純裂骨折或無移位的穩定型骨折,通常可以采用石膏固定的保守治療方法,定期復查,如果沒有出現移位,大多數況下并不需要手。然而,對于開放骨折、明顯移位的骨折以及關節骨折移位超過一定程度的況,則通常需要手治療。
另外,即使骨頸骨折沒有明顯移位,醫生們也常常建議進行手治療。這是因為骨頸骨折的部位比較特殊,容易出現繼發移位、骨頭壞死或骨折不愈合等并發癥。因此,醫生們會據骨折的不同部位、類型、嚴重程度以及患者的全況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并據原則制定不同的治療方案。
總之,骨折的理方式不盡相同是因為不同類型的骨折有不同的指征和標準。了解這些指征和標準,可以幫助患者更好地理解為什麼自己需要手而他人只需要石膏固定,同時也能夠讓患者對自己的治療方案有更清晰的認識。因此,在面對骨折的時候,患者應該積極與醫生通,了解自己的骨折類型和治療方案,并按照醫生的建議進行正確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