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發布了一份通知,旨在進一步明確湖南省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的執業范圍,并規范非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在中醫診療活中的行為。據這份《通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可以在醫療機構的中醫科、中西醫結合科按照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進行執業,也可以在其他臨床科室如科、外科、婦產科、眼耳鼻咽科等進行執業。經過培訓和考核合格后,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可以應用與其專業相關的西醫藥技方法,并且在達到相應水平的況下,可以開展手等診療技。對于在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工作的中醫醫師,要求其原則上注冊到科、外科、婦產科、眼耳鼻科、針灸推拿科等二級專業。而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中醫醫師,則可以選擇注冊到二級專業,也可以直接注冊到中醫專業。

對于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而言,一旦取得執業資格并在醫療機構注冊、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便可以依法取得方權,據臨床需求開中、西藥方。對于在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從事急診醫學科或重癥醫學科診療工作的中醫類別醫師,滿足相應條件并經所在主執業機構同意的況下,可以申請增加“急救醫學專業”或“重癥醫學專業”執業范圍。

據這份《通知》,非中醫類別執業醫師需要經過不于1年的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識并考核合格,才能遵照中醫臨床基本的辨證施治原則,開方。而那些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中西醫結合等專業學歷或學位,或者參加省中醫藥主管部門認可的2年以上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并獲得相應證書,或者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的非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則可以開方以及中藥飲片方。至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全科醫師和鄉村醫生,他們可以開常見病、多發病的常用中方,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延續使用中醫醫師開的中藥長期方。

那些參加過縣級及以上中醫藥主管部門中醫藥知識培訓和中醫藥適宜技推廣培訓的非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經過考核合格后可以在臨床工作中提供與其專業相關的中醫藥適宜技。這份通知的發布對于進一步規范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的診療活范圍有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