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醫保市為職工提供了一系列的醫療保障待遇,包括普通門診、門診特定病種、住院以及大病保險。下面將詳細介紹這些待遇的規定。

一、普通門診待遇:

參保人在選定的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可以普通門診統籌待遇。待遇如下:在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發生的國家談判藥品費用,由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不計普通門診統籌年度報銷額度。除急診搶救外,參保人在未經轉診的況下,在非選定的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需要個人自費支付。舉個例子,假設參保人小張在選定的社康機構進行普通門診就醫,發生的醫保目錄費用共500元,可以由統籌基金報銷75%,即報銷375元,個人自付125元。如果小張的個人賬戶有余額,可以使用個人賬戶支付自付費用125元。

二、門診特定病種待遇:

深圳市統一執行廣東省規定的門診特定病種范圍,并將其分為一類和二類。參保人已辦理門診特定病種認定的,待遇在選定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特定病種基本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一類門診特定病種的年度報銷額度納基本醫保統籌基金年度報銷額度計算,而二類門診特定病種則據病種設定年度報銷額度。需要注意的是,用于治療門診特定病種的國家談判藥品費用不計門診特定病種年度報銷額度。舉個例子,假設參保人王哥患有糖尿病,在簽約家庭醫生服務協議的市社康就醫,發生的醫保目錄費用共320元,可以由統籌基金報銷90%,即報銷288元,個人自付32元。如果王哥的個人賬戶有余額,可以使用個人賬戶支付自付費用32元。

三、住院待遇:

參保人在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基本醫療費用起付線以上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支付規定請參考相關圖表。

四、大病保險待遇:

大病保險針對住院及門診特定病種等基本醫療費用中的個人自付高額費用進行“二次報銷”。報銷比例據費用范圍進行分段,起付線為1萬元,在一個醫保年度符合保障范圍的費用,超過起付線的部分可報銷70%至80%。報銷額度與參保人連續參加基本醫保的時間相關。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市醫療救助對象可以大病保險的傾斜政策,起付線由1萬元降低至2千元,報銷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并取消年度支付限額。作請參考相關圖表。

除了上述待遇,深圳職工醫保一檔參保人如果屬于醫療救助對象,還可以按照規定醫療救助待遇,以有效防范困難群眾因病致貧返貧的風險。以上就是深圳醫保市待遇的詳細介紹。

來源:深圳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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