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最近發布了《深圳市專科護士培訓和管理辦法》,該法規定了專科護士的培訓、考核和執業規范等事項。據該法規,專科護士將能夠開檢查單、治療單和外用類藥品,從而在全國范圍率先賦予了專科護士方權。該法規將于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目前,傷口染患者在專科護理門診換藥時,需要反復跑醫生和護士診室,開化驗單、取樣本、看化驗結果開藥、換藥。但從明年起,專科護士將能夠一站式解決患者傷口換藥問題,他們可以開檢查和外用藥。

深圳市護士協會會長吳惠平介紹說,專科護士是在特定專科領域工作的護士,他們練的護理技和知識,并完了專科護士所需的教育課程,通過考試合格。吳惠平表示:“此次深圳是向專科護士開放方權,而不是所有普通崗位的護士。”他還指出:“自1900年起,國際上就開始提出專科護理的概念。目前,國、加拿大等34個國家和地區的護士都有開方的權力。”

吳惠平表示,深圳從2018年開始探索專科護理門診和方權等問題。今年起施行的《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深圳市專科護士可以據醫療機構的授權,在專科護理門診或社區健康服務機構按照市衛生健康部門公布的目錄開檢查申請單、治療申請單和外用類藥品。《深圳市專科護士培訓和管理辦法》由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市醫療保障局制定,規定了專科護士的培訓、考核和管理,并明確了他們在執業活中的職責。

然而,賦予專科護士方權引發了一些市民對醫療安全的擔憂。對此,吳惠平認為,《深圳市專科護士培訓和管理辦法》是經過業專家論證的結果,是相對安全的。因為專科護士也需要滿足嚴格的準門檻。該法規定,參加深圳市的專科護士培訓需要滿足本科以上護理專業學歷等三個條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專科護士要獲得方權,需要接理論培訓和臨床實踐,并通過市衛生健康部門組織的終期考核。市衛生健康部門將據全市專科護士的培養需求和培訓基地的培訓能力,制定專科護士的年度招生計劃。醫療機構將建立專科護士執業授權制度,據規定授權取得專科護士證書的護士將獲得相關的執業權限。

寶安區人民醫院助理院長楊云智表示,賦予專科護士方權將有助于推護理專業化發展,讓更多專科護士能夠從病房擴展到門診和社康中心,提高醫護協同工作的效率,為患者提供更高效的護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