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月1日起,深圳的專科護士可以據醫療機構的授權,按照市衛生健康部門公布的目錄來開檢查申請單、治療申請單和外用類藥品的方。這一政策的實施意味著,深圳專科護士的方權終于落地。這一政策源于《深圳市專科護士培訓和管理辦法》。
專科護士開方對于慢病的長期管理非常有利,可以為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護理服務。馬曉靈是西安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神經科的護士長,他對該政策表示了期待。隨著慢疾病患者人群的增加,開放護士方權可以為前往護理門診和社區治療的患者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服務。在醫生人力資源缺的況下,給予護士方權,讓他們能夠據適宜的護理相關方提高護理服務的效能和質量。
胡春蓮是全國人大代表,在調研中發現,近年來,大多數醫院已經開設了專科護理門診,由專科護士提供專科護理診療服務。然而,由于缺乏相關法律和政策支持,護士不能夠開能力范圍的方。這對專科護士的工作效率、職業認同以及為病人提供服務的便利等方面造了一定的影響。在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黎志宏呼吁國家給予經過規范培訓的開業護士一定的方權,并將開業護士的工作崗位納醫療衛生機構設置標準并規范執業權限。
凌冬蘭等人曾進行相關研究。他們對廣東廣州市三級甲等醫院工作3年以上的152名護士進行了在線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護士對護士方權持積極態度。其中,81.58%的護士認為護士應該有開低危藥方的權利。實際上,英國、國、芬蘭、澳大利亞等許多國家和地區已經開放了護士的方權,并制定了相應的法律法規來保障和規范護士方。
盡管大多數護士支持并期待這一政策,但也有人質疑護士的學歷和醫療知識與醫生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因此將方權下放可能存在醫療患。據《辦法》,只有專科護士才有資格開方,而不是所有護士。專科護士需要經過嚴格的培訓和考核標準。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書記羅力表示,護士開方是必要且可推廣的,可以為群眾在沒有醫生的機構快速獲得藥品服務提供便利。然而,為了保證安全,護士方權的實施應在特定機構、特定范圍,并結合互聯網醫生指導或經過認證的智能醫療。
凌冬蘭等人建議,申請護士方權的資格應該備10年以上的護齡、主管護師職稱以上和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在初期階段,可以以協議或補充方的形式進行試行,并逐步推廣到專科護士。馬曉靈也表示,應制定相應的專科護士執業管理規定,只有備較高學歷(研究生以上)的護士才能夠開方,并加強職業培訓,以確保患者的安全。高月霞建議制定護士方指南和護理臨床路徑,加強培訓指導,并據不同職稱的護士給予不同的護理方權限。
總之,深圳專科護士獲得方權對于慢病管理和提高護理服務質量非常有利。然而,護士的方權需要到嚴格的限制和規范,以確保患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