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名護士林燕梅,醫院委派在基層參與防疫工作,連續忙碌了7天,高強度高張的工作讓無法回家休息。然而,最終的不幸還是降臨了。在值日期間,林護士突然暈倒在地,經醫院確診為腦溢,盡管接了手治療,但因為并發癥的出現,最終不幸去世。

腦溢是由于突發的升高,導致腦管破裂而引起的腦部出。出部位的病灶會迫腦組織,導致出部位出現水腫。臨床上,腦溢發作前常有6個表現:突然出現眩暈或暈倒、劇烈頭痛、半邊麻木、手腳不靈活、說話不清楚、視力急速下降和想睡覺、打哈欠等癥狀。

哪些腦溢患者會面臨生命危險呢?腦溢的程度和位置會決定患者的生存機率。當腦葉出量大于50-60毫升時,患者在數小時可能會死亡。同樣,腦橋出量大于5毫升時,患者也可能在數小時死亡。小腦出量在10毫升左右時,可能會迫腦干導致呼吸和心跳停止,從而迅速死亡。殼核出超過30毫升和丘腦出超過15毫升時,患者也會面臨生命危險,在數小時可能死亡。有些患者可能會在數天死亡,而有些患者可能會在1個月左右死于各種并發癥。

林護士在手治療后的第8天去世,屬于上述提到的第5種況,的診斷證明書顯示為“右側小腦出腦室系統”。

那麼,林護士的死亡是否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呢?據相關規定,工傷死亡一般指在工作崗位或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并在48小時死亡的況。因此,當林護士的丈夫幫申請工傷時,并沒有得到批準。林護士的丈夫對此表示不理解:“妻子上班時狀態良好,之前也沒有出現任何問題,只有高強度的工作才導致了腦溢的發生,應該被認定為工傷。”林護士所在的醫院給予了1.3萬元的恤金和3000元的問金,總計4萬元,他們希社保局能夠重新進行工傷認定。當地衛健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在了解況后,正在協助林護士的丈夫,向社保局重新提相關資料以進行工傷認定請求。

對于林護士的況,大家認為這是否應被認定為工傷呢?歡迎留言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