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最新一期藥品監督檢信息公告。這次檢共發現了23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項目,涉及含量測定、裝量差異可見異狀、水分粒度、溶出度等方面。不合格樣品包括吉林省長恒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消炎利膽片、陜西漢王藥業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咳靈顆粒、云南保元堂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胃康膠囊等。

針對這23批次不合格藥品,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相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暫停銷售、召回等,以確保藥品的安全。同時,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生產企業和被樣單位進行查

這些不合格藥品的曝引起了人們的關注。藥品安全是關系到人民群眾健康的重要問題,必須高度重視。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藥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嚴格執行藥品質量標準,確保藥品的質量和安全。同時,對于違規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的企業和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維護公眾的利益和權益。

通過這次藥品監督檢,我們看到了藥品監管的重要和必要。只有加強監管,才能及時發現和理不合格藥品,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希全社會都能關注藥品質量問題,共同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