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最新一期藥品監督檢信息公告。據公告,共有23批次藥品被檢出不合格,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包括含量測定、裝量差異可見異、狀、水分粒度、溶出度等。不合格樣品包括吉林省長恒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消炎利膽片、陜西漢王藥業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咳靈顆粒、云南保元堂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胃康膠囊、河北康盛華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地骨皮、通化茂祥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益氣養口服、河北萬東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土鱉蟲、河北金牛原大藥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嬰兒健脾散、江西弘康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刺五加、安國市仁德興藥材有限公司生產的木蝴蝶、亳州市悠善堂生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炙甘草、白城市億正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雙氯芬酸鈉腸溶片、河北康盛華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藥、華中藥業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利韋林注、安徽盛海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楂、河北金牛原大藥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嬰兒健脾散、城市皮病醫院生產的復方苯甲酸酊、遼寧億邦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海馬多鞭丸、安徽藥知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凈山楂、河北明珠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天葵子、安徽同泰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靈芝膠囊、華中藥業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利韋林注、長春新安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雙氯芬酸鈉腸溶片、安徽盛海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黃芪。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相關部門對這些不符合規定的藥品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生產企業和被樣單位進行查。這是為了保護公眾的用藥安全,維護市場秩序,確保合格藥品的供應。大家在購買藥品時要選擇正規渠道,關注藥品的生產企業和質量認證信息,以確保用藥的安全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