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喂養的注意事項和適用疾病】

喂養對于媽媽和寶寶來說都有很多好,但在某些況下需要特別注意。在大多數況下,即使媽媽或嬰兒患病,仍然可以繼續母喂養。然而,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疾病。

1. 發熱:發熱本并不是疾病,只是疾病的表現癥狀之一。在沒有傳染或可能通過影響寶寶健康的疾病時,即使有發燒也可以繼續哺

2. 流病毒:流病毒不會通過傳播,但會通過呼吸道傳播。如果媽媽有明顯的噴嚏和咳嗽,暫時避免母嬰同室,可以將出來喂養。如果沒有明顯的噴嚏和咳嗽,媽媽在哺前保持良好的衛生,戴口罩后直接哺

3. 新冠病毒:媽媽染新冠病毒仍可以繼續母喂養,目前尚未發現新冠病毒會通過傳播。其他哺時的防護措施與流相似。

4. 腺炎:鼓勵媽媽繼續哺,停止哺可能會加重病,而不會讓媽媽更快康復。

5. 乙肝:無論是大三還是小三,都可以繼續母喂養,同時建議媽媽盡快接種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

6. 丙肝:可以進行母喂養。

7. 巨細胞病毒:媽媽若染巨細胞病毒,對于出生重<1500克或早產32周的嬰兒,建議對進行理后喂養;其他況下可正常母喂養。

8. 梅毒:分娩前接規范治療后,無論抗滴度高低,均可以進行母喂養。如果沒有接規范治療,或在分娩前1-2周確診,可以將出后進行氏消毒后喂養。

另外,還有一些疾病需要況來判斷是否適合母喂養:

1. 甲肝和戊肝:無癥狀的或亞臨床染,無論在任何時期均可以繼續母喂養;急染如果發生在孕期和分娩前至2-3周,分娩后可以繼續母喂養;如果發生在哺期,在母喂養引起病毒傳播的風險較小,但仍需謹慎喂養。

2. 結核病:大多數況下可以進行母喂養,除非患有活結核并未經過規范治療。

3. 房膿腫:大多數況下不需要停止哺,除非手傷口非常靠近頭可能會影響治療和傷口愈合,或會導致媽媽更加疼痛時,可以考慮暫時停止哺

4. 單純孢疹病毒I型:如果房有活病灶,應避免嬰兒直接接。如果可以用紗布完全隔離病灶和嬰兒,可以繼續母喂養;如果無法隔離,應暫停哺

5. 使用藥:例如放碘131、過量使用碘或碘伏,尤其是在開放傷口或黏上使用,可能會抑制嬰兒甲狀腺功能或引起電解質異常;化療藥和其他藥,建議在使用前咨詢專業人士。

不建議進行母喂養的疾病包括:

1. 媽媽染人類嗜T細胞病毒I型或II型 (HTLV-1/2)。

2. 媽媽染艾滋病毒(HIV)。雖然各個國家對于媽媽染HIV后的母喂養策略可能有所不同,但總來說,如果可以提供可替代的喂養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能夠被接、實施、負擔得起、可持續和安全,就不建議進行母喂養。

喂養是給寶寶最好的禮,但當媽媽虛弱或患病時,應據醫生的建議決定是否繼續母喂養。在這些況下,可以考慮給家人照顧寶寶或暫停哺,以確保媽媽的康復和治療為主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