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的銷售行為,杏花嶺區市場監管局自12月1日開始,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的農貿市場和生鮮超市進行了“生鮮燈”使用專項檢查,并首次開出了違規使用“生鮮燈”的罰單。在這次檢查中,執法人員主要針對經營主售賣類、禽蛋、水產品、水果和蔬菜的況進行了排查,查看場所是否使用了“生鮮燈”。同時,執法人員還要求經營戶簽訂《不使用生鮮燈自我承諾書》。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迎春街的一家超市仍在使用會誤導消費者的“生鮮燈”,執法人員當場作出了行政罰決定書,并警告當事人立即改正,并對經營者進行了再次宣傳教育。下一步,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大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宣傳力度,引導經營者認識到“生鮮燈”的危害和違法,督促商家規范銷售食用農產品,拒絕在視覺上進行“提質”和“遮瑕”的行為,讓食用農產品“素”上市,進一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讓消費者放心購買和安心食用食用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