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關于實施“乙類乙管”后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聯合發文,明確了實施“乙類乙管”后新冠治療醫保報銷政策。

據通知,新冠患者的住院治療費用將得到全額保障。對于所有收治醫療機構中發生的新冠患者住院醫療費用,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染診療方案的部分將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按規定支付,個人負擔部分將由財政給予補助。該政策將以患者院時間計算,并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此外,針對新冠患者在染早期能夠及時獲得醫療服務的需求,文件要求實施專項保障,提高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下)治療新冠的報銷水平。基層醫療機構將配足醫保藥品目錄的新型冠狀病毒染治療藥,并對參保患者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與新冠治療有關的門急診費用實施專項保障。報銷比例原則上不低于70%,規定將由地方醫保部門商財政部門據醫保基金運行況研究確定,并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在藥品方面,新冠病毒染診療方案中,新冠治療藥品將繼續醫保臨時支付政策。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冠病毒染診療方案中的新冠治療藥品將按照甲類管理,而省級臨時納的藥品將按照乙類管理。該政策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另外,通知還明確了互聯網醫療服務、異地就醫患者費用結算等政策。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染,互聯網首診服務將納醫保支付范圍,按照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配套互聯網首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并與線下報銷標準保持一致。對于新冠病毒染相關癥狀的復診服務,仍按現行互聯網復診報銷政策執行。此外,針對異地就醫的新冠患者住院費用,將繼續執行全國省清算政策,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財政資金結算。

總之,新冠患者的住院治療費用將得到全額保障,并且新冠藥以及住院診療的費用也能夠報銷。此外,政策還提高了基層醫療機構報銷水平,擴大了醫保藥品目錄,并將互聯網醫療服務納醫保支付范圍,以及明確了異地就醫患者的費用結算政策。這些政策將有助于提高新冠患者的醫療保障水平,并促進疫防控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