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購買菜肴時都會遇到一個問題:在一些攤位上買到的類看起來澤鮮明,質紅潤,但回到家或者在自然下再看,卻發現并沒有之前那麼“養眼”。這是因為這些攤位上懸掛的燈是特制的“生鮮燈”。那麼,為什麼“生鮮燈”能夠讓食品看起來更加鮮艷或新鮮呢?這與照明燈的顯有關。燈的顯指數越接近100,對彩還原能力越強,人眼看到的也就越真實。而“生鮮燈”通過增加特定的發,改變燈對特定的顯能力,使得食品呈現出更加鮮艷的,從而刺激消費者的購買。由于本低廉且使用方便,因此被廣泛應用。

然而,使用“生鮮燈”是否合法呢?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時,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澤等狀造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以免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認知。一旦發現使用“生鮮燈”的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區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責令其改正,并給予警告;若拒不改正,將面臨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屆時,消費者如果發現相關違法行為,可通過撥打12315、12345等渠道進行投訴舉報。

通過以上的信息,我們可以更加了解“生鮮燈”的真相和相關法規。在購買食品時,消費者應當保持警惕,確保自己的權益不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