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方藥中經常可以看到醫師開的邁之靈片,用于治療慢靜脈功能不全癥狀,價格相對較為親民。然而,在中方點評中發現了一個有趣的問題:邁之靈片明明是一種中藥,為什麼卻有一個外國名字呢?下面就讓我一一解釋一下。

邁之靈片源于德國,其主要分是馬栗提取,每片含馬栗提取150mg,總重為260mg。邁之靈片的執行標準為進口藥品注冊標準JZ20210004,批準文號是ZJ20140002。我們知道,中藥的批準文號是以“國藥準字Z”開頭的,而進口藥的批準文號則是以“國藥準字J”開頭的。而邁之靈片卻肩負了兩者的標準,因此在行業中被戲稱為“洋中藥”。

那麼,馬栗是什麼呢?馬栗是一種七葉樹屬的落葉喬木,又被稱為七葉樹、猴板栗等。馬栗結的果實就被稱為馬栗。馬栗的花期在春夏季節,開出白的花朵,果實則在秋季的10月左右。馬栗在歐洲比較常見,并且在中國的黃河流域也有分布。然而,無論是從古籍還是現代本草著作中,都沒有發現馬栗作為中藥的記錄,說明即使在國有分布,也未被用于藥治療。通過查找歐洲七葉樹的植志,我們可以發現馬栗的特征是果實近乎球形的蒴果,直徑約為6厘米,呈褐,有1厘米長的刺;種子為褐,通常為1-3粒,稀有4-6粒,種臍為淡褐,約占種子面積的1/3至1/20。與我們常見的栗子特征相比,馬栗的特征比較容易區分。此外,我們食用的栗子是無毒的,而馬栗則是有毒的,其中的皂甙分會刺激咽,導致消化功能紊,引發惡心、嘔吐甚至腹瀉等癥狀。生的馬栗毒更強,甚至會危及人的生命。因此,在遇到掉落的“栗子”時,如果不認識,千萬不要誤食。

邁之靈片的說明書明確指出其用法為飯后服用,因為它的不良反應部分也明確寫有可能出現輕微的胃腸道不適。然而,一些醫師在開方時往往過于隨意,認為只要開對藥品,患者服用后有效果,就是一個好醫師。然而,這種思想是不可取的,因為方是醫學文書,隨意開方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尤其是像邁之靈片這種明確寫明有不良反應的中藥。藥的毒并不一定像小說中的鶴頂紅、砒霜、牽機藥那樣,立即發作,通常需要有一個積累的過程。舉例來說,如果醫師在方中未注明后續可能出現的問題,而患者出現醫療事故,開方的醫師將難以逃避主要責任。如果醫師按照說明書的要求開,則責任問題應由藥廠家承擔。因此,方文書既有責任,也有義務,既為患者提供使用依據,同時也是保護醫師的法律文書。

實際上,將邁之靈片納藥的管理范疇可能有些牽強。我們的中藥是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以中草藥為原料,經過制劑加工制各種不同劑型的中藥制品,包括丸劑、散劑、膏劑、丹劑等。中草藥中也有一些進口藥材,比如香、沒藥、竭、蘇合香、胡椒等。這些進口中藥材經過了幾十甚至上百年的使用,才逐漸被中醫師練掌握運用。近代生藥學的興起使中藥學的范疇變得模糊,也導致現在許多植藥提取都被歸類為中藥。從我個人的理解來看,中國文化可以與任何其他文化融合,比如各個教派都能在中國合法發展,那麼進口中藥是否也應該像中藥一樣,融更多的中醫藥元素和文化,說明書上也應該注明中醫的適應癥和證型,這樣才能更好地為中國人民服務。希有更多的洋中藥進中國,為人們的健康服務,也希更多的洋中藥能納中醫藥的管理,通過中醫藥的思維方式來規范它們的使用,讓它們為我們的醫藥健康事業做出更突出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