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2年丹麥脊髓灰質炎流行期間,正通氣作為一種治療呼吸衰竭的方法被廣泛應用,并顯著降低了死亡率。隨后,正通氣也在重癥監護和全麻手中挽救了許多人的生命。然而,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人們開始質疑正通氣本是否會導致肺損傷。研究發現,大的肺氣量和過度通氣會對肺部造損傷,而全麻或急呼吸窘迫綜合征患者的功能殘氣量減。基于這些事實,一個推論就是通過改變氣量來改善氣量與功能殘氣量之間的關系,這為了所有"保護通氣策略"的生理基礎。

最近,一項由Turan及其同事在《麻醉學雜志》上發表的研究對接全麻骨科手年人進行了調查。研究將患者分為兩組,分別采用理想重的6和10ml/kg的氣量,以及PEEP為5和8cmH2O的兩個水平的呼氣末正通氣水平。結果顯示,四個研究組在后第一小時的氧合、回病房后的氧合以及后肺部并發癥的發生率和住院時間方面沒有顯著的臨床或統計學差異。這表明,在持續時間約為3.5小時的中等麻醉手中,對于相對健康的肺,可以接幾個小時的低氣量通氣,即使在低PEEP下也不會出現明顯的肺不張,較高的PEEP和氣量也不會損害后肺功能。

然而,關于保護通氣策略的研究結論并不一致。雖然大量的觀察研究結果表明,"保護"通氣可以減死亡率和重癥監護轉率,但也有幾項試驗并未證明保護通氣與常規通氣存在差異。這可能是因為患者的呼吸順應不同,不同氣量對后肺部的影響也不同。此外,研究的納標準也是影響結果不一致的一個因素。例如,《IMPROVE》試驗針對的是肺部并發癥的高危人群,而Turan的研究則針對風險較低的人群。此外,時間也可能是一個重要的變量,通常需要16至24小時才會出現常規氣量引起的肺部炎癥反應和肺功能降低。

此外,機械通氣對力學的影響也引起了關注。然而,Turan的研究發現,輕度至中度范圍的通氣參數設置通常不會對力學產生明顯影響。

雖然Turan及其同事的研究結果表明,在非腹部手中,相對健康的肺可以接幾個小時的低氣量通氣,但仍然有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探索。例如,麻醉醫生在排除許多潛在高風險患者后,研究結果是否有代表仍然存在疑問。此外,保護通氣措施在拔管后是否仍然有效,以及肺部并發癥的報告率是否準確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總之,肺保護通氣并不是由任一單個通氣參數來定義的,而是由通氣設置的范圍來定義的。這些范圍可能在不同條件以及患者不同的生理病理特征下而表現的有所不同。為了推進肺保護領域的進一步發展,有必要進一步探索以上提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