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治療劑量的選擇是非常關鍵的。如果藥使用的劑量太,可能無法有效控制腫瘤,導致療效不佳。然而,如果藥使用的劑量過多,可能會引發嚴重的副作用,使難以承。但是,推薦劑量是否一定是最佳劑量呢?最近,MSKCC(Memorial Sloan Kettering Cancer Center)的一項研究發現,在使用三代ALK抑制劑勞拉替尼的患者中,由于副作用不得不減治療劑量的患者,療效并沒有變差。

該研究納了144名使用勞拉替尼治療ALK+或ROS1+非小細胞肺癌(NSCLC)的患者,其中122人最初使用的是推薦劑量100mg/天,為研究人員的分析重點。這122名患者的中位無進展生存期為8.1個月,中位總生存期為20.7個月。其中50名患者由于水腫、認知/記憶障礙、神經病變等原因減了治療劑量,其中32人減至75mg/天,16人減至50mg/天,2人減至25mg/天。盡管這些患者的治療劑量最低只有初始劑量的1/4,但分析計算顯示,減治療劑量的患者與未減藥患者相比,疾病進展或死亡的風險增加了14%,死亡風險增加了22%,但并沒有顯著差異。

需要注意的是,這項研究中降低治療劑量的患者都是出現了嚴重不良反應的患者。對于未出現不良反應的患者,減劑量是否也不會影響療效,還需要進一步的研究來驗證。既然減量不會減弱療效,為什麼推薦劑量那麼高呢?我們已經報道過許多藥劑量減不影響療效的研究,比如超低劑量免疫治療降低PD-1使用本16倍,以及曲妥珠單抗輔助治療9周不比1年差。既然藥劑量可以大幅減而不影響療效,為什麼還要推薦高劑量呢?一方面,藥廠可能希通過推薦高劑量來增加收,這是一個可能存在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現行的藥研發模式。一個藥要上市,通常需要經歷三期臨床研究,而這些研究的目的并不完全相同。第一期研究主要是確定藥的劑量,第二期研究驗證藥的安全,而第三期研究最終證明藥的療效。

通常,在第一期研究中會進行劑量遞增試驗,以找出患者可以耐的最高劑量。以勞拉替尼為例,其第一期研究測試了每天10~200mg共7個劑量,其中150mg和200mg的耐較差,最終確定的最高劑量是100mg/天,為后續臨床研究和上市后的推薦劑量。這種做法對于藥研發的功是有利的,因為相對較高的藥劑量更有可能保證療效,并更容易在后續的第三期研究中取得積極的結果。然而,對于患者來說,這種研發策略并不能選出最佳的藥劑量。

在藥上市后,進一步研究是否可以減劑量而不影響療效,需要投大量資金進行第三期臨床研究,而且這樣的研究并不能直接帶來經濟收益。目前來看,這仍然是一個無法解決的難題,可能需要全社會的通力合作才能找到解決方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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