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正常況,在青島婦醫院進行規律產檢的孕媽孕期至需要進行6次超聲檢查,但是據孕婦的不同況,可能會增加相應的超聲檢查次數。

第一次超聲檢查(早孕期超聲檢查)應在懷孕7周左右進行。這次檢查的主要目的是判斷是否宮外孕,檢查妊娠囊的位置和結構是否正常,以及胚胎的發育況和數量。此外,還可以及早發現子宮和附件的異常況,例如子宮畸形和瘤等。注意,一般早孕期超聲檢查為經道超聲檢查,因為道超聲可以更清楚地顯示胎兒況(值得注意的是,從專業角度來看,超不會導致流產,也不會對胎兒造影響),在進行超檢查前一定要排空膀胱。如果是經腹部超聲檢查,則需要憋尿。

第二次超聲檢查(NT檢查)應在孕11-13+6周進行。NT指的是胎兒頸后部明層的厚度,通常大于3mm被認為是增厚,它與21號三等染異常、多種胎兒結構畸形及傳綜合征有一定的相關。此次檢查的超聲報告上一般只會現NT值,但是超聲醫生也會特別注意胎兒的發育況并進行仔細檢查。一般況下,進行NT檢查時不需要憋尿。如果胎位不佳,需要孕媽適當活后復查。重要的是,孕媽一定要在孕11-13+6周來醫院進行檢查。

第三次超聲檢查(孕中期常規篩查超聲檢查)應在孕18-22周進行。這次檢查主要用于檢測胎兒的生長發育況,包括雙頂徑、頭圍、腹圍、骨長等指標。同時還會檢查胎盤的位置、羊水量是否正常,并篩查出部分胎兒結構畸形。此次檢查無特殊注意事項,只要胎兒配合位就可以進行。

第四次超聲檢查(大排畸超聲檢查)應在孕24-26周進行。這次檢查是胎兒系統產前超聲檢查,俗稱為“大排畸”。目的是排查胎兒是否存在結構缺陷,主要針對國家規定的九種致死畸形進行檢查。但是由于醫療技和母、胎兒因素的限制,此次檢查存在一定的局限,排畸率并不是100%的。此次檢查還無法檢測出胎兒染異常、智力、視力、聽力以及代謝疾病等。這次檢查需要寶寶的配合,時間較長,孕媽要保持好的力和心來完

第五次超聲檢查(孕晚期小排畸檢查)應在孕28-32周進行,即“小排畸”。這次檢查是對大排畸檢查的補充,是一次查缺補的篩查,主要是監測胎兒的生長發育況,并可以篩查出一些孕晚期才出現的胎兒異常況。

第六次超聲檢查應在孕38-40周進行,即臨產前。此次檢查常規測量胎兒的雙頂徑、頭圍、腹圍、骨長,以評估胎兒的重。同時,還會檢測胎盤的度、羊水的量和渾濁度,以輔助產科醫生評估孕媽和胎兒的綜合況,為胎兒的誕生做充分的準備。

總之,在孕期中進行超聲檢查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幫助我們了解胎兒的發育況,并及早發現一些可能存在的問題。不同階段的超聲檢查有不同的目的和注意事項,孕媽們要據醫生的建議和自況進行合理的安排。孕期超聲檢查的次數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