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能力的發展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嬰兒期(3歲前)、兒期(3~7歲)和兒期(7歲~青春期)。在嬰兒期,個結構的構建和基本能力的初步發展,備與外界互的基本能力。在兒期,各系統開始協同運作,滿足獨立生活學習和往的需要。而兒期則是和中樞神經系統進一步,高級心理功能發展到相當水平的階段。

針對統障礙,干預非常重要。在不同階段,可以采取不同的干預方法。對于嬰兒期的統障礙,可以通過提供適當的刺激和運訓練來促進統能力的發展。在兒期,可以通過專業的統訓練來幫助個改善知-作協調、注意力和記憶力等方面的能力。而對于兒期的統障礙,可以通過專業的心理干預和訓練來幫助個提高自我監控能力和表達能力,以及控制低位中樞以外周的活

在選擇統障礙干預機構時,應該注意機構的專業和師資力量,以及對不同階段的統障礙有針對的干預方法。因此,需要對比不同機構的干預效果,以選擇最適合的干預機構。對于一些特殊況,可以考慮到殘聯定點機構進行干預,但同樣需要對機構的專業和干預效果進行評估。統障礙的干預對于個的發展至關重要,選擇合適的干預機構和方法對于個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