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一位患者家屬提供了一份特殊的醫保監管告知書,揭示了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問題。據告知書顯示,安徽省及蕪湖市醫保部門向該醫院追回了18.69萬元醫保基金,并以5.6萬元的違約金;同時,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退還了3.12萬元患者的自付費用。目前,醫保局已將此案移給公安機關和衛健部門進行理。這起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案件的特別之在于,它僅涉及一位患者,并且是由患者家屬通過統計模型的方式查出,并由醫保部門予以確認。

據了解,這位患者因腦出在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重癥監護病房(ICU)接了長達117天的治療,醫保結算金額為75.9萬元,而患者自費支付了21.9萬元。患者家屬對醫療費用的高額懷疑,通過對住院資料進行統計模型分析后發現,該醫院涉嫌虛構醫藥服務項目、超量開藥、重復收費等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因此,該患者家屬于2023年7月向國家醫保局舉報,指控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醫務人員至騙取了95861.93元至103681.93元的醫保基金。

經過2023年8月的調查,安徽省和蕪湖市的醫保部門得出結論,該醫院在患者治療期間違規收取的醫保基金占醫保報銷總額的24.6%,同時還向患者個人多收取了16.6%的醫療費。最終,安徽省蕪湖市醫保局追回了18.69萬元醫保基金,并以5.6萬元的違約金;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也退還了舉報人3.12萬元患者的自付費用。換言之,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在該患者的治療中超額收取了21.8萬元的醫療費。

對于上述行為是否被定為騙保,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表示,還需要相關部門進行裁定。以上消息來源于長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