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各地嚴查“非法行醫”行為,對于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的個人進行了嚴厲打擊。在翁源縣、惠州、中山和清遠等地區,都對非法行醫行為進行了嚴格的執法和懲罰。這些行顯示出各地對“非法行醫”行為的嚴肅態度,但也引發了對民間中醫合法行醫問題的思考。

從2020年開始,英德市衛生監督所已經查了37宗無證行醫案件,罰款金額超過93萬元,并且移公安機關進行了立案偵查。這些舉措表明各地對非法行醫的查措施日益嚴厲,但這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這些行無疑會給那些滿懷熱、有真材實料的民間中醫帶來困擾,他們想要治病救人,卻擔心背上“非法行醫”的罪名和罰。確實存在著敗壞中醫名聲的“假中醫”,但也有許多民間真正有醫專長的中醫卻不可避免地到“誤殺”。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新政策。《中醫藥法》和新修訂的《醫師法》為師承中醫和醫確有專長的人員開辟了獲得中醫執業資格的途徑。據《中醫藥法》,通過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確有專長的人員,經過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的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同時,據《中醫醫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取得《中醫(專長)醫師執業證書》的人員即可在注冊的執業范圍開展中醫醫療活

這些新政策為民間中醫合法行醫提供了途徑和保障。希每一位備中醫夢想的人員能夠通過這些政策,早日實現自己的合法行醫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