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蕪湖市一位患者家屬反映,在就醫過程中被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超收醫療費,此事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據新華社和北京青年報的報道,經過安徽省醫保局和蕪湖市的核查,反映的15個問題中有10個問題被證實屬實,涉及的違規醫療費用總計達到21.82萬元。

據了解,今年7月,安徽省醫保局接到一份群眾信訪舉報件,舉報人反映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在其父親住院期間存在虛構和串換診療服務等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隨后,安徽省醫保局與蕪湖市醫保局組了省市聯合檢查組,進駐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對舉報人父親住院期間的醫院收費和醫保報銷況進行了全面核查。通過病歷核查、現場詢問和數據比對等方式,核查出15個問題中有10個問題屬實。經過調查,發現該醫院存在過度診療、過度檢查、超量開藥等問題,涉及的違規醫療費用總計達到21.82萬元,其中違規使用醫保基金達到18.70萬元。

為了保護醫保基金的安全,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據蕪湖市醫保局與該醫院簽訂的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服務協議,蕪湖市醫保局先行按照協議進行了理。理措施包括全額追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并按照協議規定的30%頂格扣罰違約金,總額為56,074.41元;約談了醫院相關負責人,并責令其立即整改;同時,將涉及問題移給公安和衛生健康部門進行進一步的核查和理。目前,以上理措施已經完

專家表示,醫保部門對于醫院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問題一般有兩種理方式。一種是協議理,即通報中提及的多條理措施,這種方式特點是迅速及時,有利于盡快止損。另一種是行政罰,據問題的質,醫保基金的損失金額可能會到1至5倍的罰款。行政罰的方式特點是懲戒強,但是由于需要履行立案、現場檢查、收集證據、法律審核、告知等程序,理的時效較低。據安徽省醫保局和蕪湖市醫保局的通報,針對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的行政罰程序正在進行中。

與此同時,在對舉報問題進行核查的同時,省市聯合檢查組還對該醫院2022年4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的醫保基金使用況進行了全面延檢查,目前正在進一步核實,后續將按照程序依法依規嚴肅理。據蕪湖市醫保局的規定,他們將據《安徽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舉報線索理實施細則(試行)》,以監管告知書的形式將核查和況書面反饋給舉報人,并據《安徽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給予舉報人相應的獎勵。

目前,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已經對涉事的護士長作出了記過分并停職檢查,對負有管理責任的重癥醫學科主任給予了警告分,對負有監管責任的院醫保辦主任也進行了警告分并調整了職務。市聯合調查組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舉報中涉及的事項,對于所有查實的問題,將依法依規嚴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