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1月底一位患者家屬向經濟觀察網提供的一份醫保監管告知書顯示,安徽省及蕪湖市醫保部門向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追回了18.69萬元的醫保基金,并以5.6萬元的違約金;同時,該醫院也退還了3.12萬元的患者自付費用。經過確認,蕪湖市醫保局和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的相關工作人員證實了上述信息。目前,醫保局已將此案移給公安機關和衛健部門進行理。

這起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案件與眾不同之在于,它僅牽涉到一位患者,并且是由患者家屬通過統計模型的方式發現,并由醫保部門確認。2023年8月,安徽省和蕪湖市的醫保部門對此問題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該醫院在患者治療期間違規收取的醫保基金占醫保報銷總額的24.6%,同時還多收取了患者個人16.6%的醫療費。最終,安徽省蕪湖市醫保局追回了18.69萬元的醫保基金,并以5.6萬元的違約金;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也退還了舉報人3.12萬元的患者自付費用。也就是說,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在該患者治療中超額收取了21.8萬元的醫療費。

對于是否被定為騙保,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表示還需要相關部門進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