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是每個人都可能經歷的一段挫折,而對于那些失的朋友、一直念著舊的朋友,或者是一直忘不掉前任甚至還經常在網上窺前任的朋友,這篇文章建議你們仔細看看。在過去的經驗中,作者發現人們在被分手后,總是會有一種心理,覺得對方遲早要后悔。這種幻想實際上是一種自我安,希對方后悔來證明自己是值得被的。然而,真正的前任后悔是一種什麼驗?作者認為,前任后悔了,無外乎就是嘆他當初不懂珍惜、表示后悔,輕者就是哀嘆、憾,重者就是痛哭流涕、想和好。但即使對方后悔了,也只會讓你到爽了一下,但很快就會回歸到自己的生活。
那麼,如何讓前任后悔呢?作者認為,如果想要讓前任后悔,首先要有一個前提,就是那個人曾經喜歡過你。如果他從未真心喜歡過你,你就是當了首富、得了諾貝爾獎,他都無所謂。如果你要讓一個曾經喜歡過你的人后悔,方法很簡單,作起來可能比較難:你要過得很好、很開心,至要表現得很好很開心;你要找一個比他還好的對象,最好是比他好看、學歷比他高、比他有社會地位,總之,理想狀況就是:要各方面都碾他;你要對他毫不在乎,至要裝作不在乎。如果做到以上三點中的三點,他接近100%會后悔,如果做到兩點,他很大概率會后悔,做到一點,他可能或多或會有點后悔。
但作者認為,“讓前任后悔”這個問題有個悖論:你想要一個拋棄你的人為失去你而到后悔,不就是想證明你值得被他嗎?如果他曾深過你,你就已經得到過證明了,你還有必要讓他后悔嗎?如果他從未過你,你無論怎樣也達不到目的。
最后,作者呼吁大家需要更加理地看待,因為在過去的觀中,已經神化了。這種觀讓人們覺得,如果一個人我,就意味著他認可了我的全部。然而,我們應該帶著理之,重新審視自己、重新審視前任、重新審視。我們需要明白:喜歡和在一起,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認識到自己的不足,而不是為了征服那些不喜歡你的人,而是可以盡早換個地方、換個人、換個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