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國家醫保局發布了5份對全國兩會建議提案的答復。這5份建議提案分別涉及減輕企業繳納社保負擔、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地區互認、提高醫保統籌、對居民醫保繳費困難群進行補助、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取消居民醫保待遇等待期等熱點話題。國家醫保局對上述話題均進行了回應,詳細說明了目前的推進況和存在的問題。

在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8123號建議的答復中,國家醫保局表示,由于地區間經濟社會發展、人口年齡結構、醫療消費水平、基金收支況差異較大,以及基金長期平衡等復雜因素影響,規范和完善繳費年限規定還需要統籌把握穩妥研究。可以看出,異地繳費年限難以互認這一況在短期或許很難有所改觀。值得一提的是,國家醫保局在回復中也留了一個尾,稱目前四川省已經在研究起草相關辦法,推規范省繳費年限政策等相關規定。事實上,四川省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互認始于2023年11月10日,據當時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方的《關于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的意見》要求,從2024年起,將逐步統一職工醫保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繳費年限等,目前這些規定尚未有進一步細則出臺。

在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胡為義代表建議取消居民醫保待遇等待期的答復中,國家醫保局介紹,醫保待遇的等待期,是防范個人“有病臨時參保、無病不參保”道德風險的政策工。國家醫保局解釋,對未在集中繳費期參保的居民,設置一定的醫保待遇等待期,可以激勵約束群眾連續參保繳費,進而更好保障參保居民醫保權益。近年來,我國多地居民醫保繳費的完度相比往年并不理想。2023年7月10日,國家醫保局發布《2022年全國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22年底,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為98349萬人,對比2021年底減2517萬人。這個現象也被人大代表關注。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7458號建議中,6位代表提出對一些經濟困難的參保人施行財政補助政策。對此,國家醫保局回復稱:在制度建立之初就確定了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制度建設完善過程中,國家不斷加大財政投,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水平,優化籌資結構。國家醫保局還表示,居民醫保的財政補助持續上升,從2013年至2023年,財政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640元,個人繳費標準從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380元,政府投遠大于個人繳費。同時,國家醫保局在回復中也坦承,個人繳費上漲影響群眾參保繳費積極的問題客觀存在。為解決這一問題,國家醫保局給出了激勵政策。2023年7月,國家醫保局在印發的 《關于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要求地方探索促進連續參保繳費的約束措施,鼓勵并指導地方據參保人連續參保繳費時長等采取針對措施,激勵約束居民連續參保繳費。近幾日,全國各地醫保繳費期紛紛延長。2024年伊始,河南、甘肅、江蘇、湖北和黑龍江等多地發布通知,本該于去年12月31日截止的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限延長至今年2月乃至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