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居家和社區醫養結合服務的容,提高服務質量,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最近制定了《居家和社區醫養結合服務指南(試行)》。這份指南從總則、基本要求、服務容與要求、服務流程與要求等四個方面對居家和社區醫養結合服務進行了明確規范。

總則部分明確了居家和社區醫養結合服務的定義,即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通過多種方式為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的老年人提供所需的醫療衛生服務。指南適用于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求這些機構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符合現行的規范、標準和管理規定。

基本要求部分主要針對機構資質、設施設備和服務人員資質進行了規定。醫療衛生機構應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或備案,并且醫務人員應備相關的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職稱。

服務容與要求部分詳細列舉了八項服務容,包括健康教育、健康管理服務、醫療巡診服務、家庭病床服務、居家醫療服務、中醫藥服務、心理神支持服務和轉診服務。這些服務旨在滿足老年人的醫療需求,包括常見病、慢病、失能、殘疾等況。

服務流程與要求部分明確了服務的流程,包括提出申請、開展評估、知同意、提供服務、做好記錄和總結提升。同時還提出了關于尊重老年人權利、保護私、確保醫療衛生安全等方面的九項要求。

這份指南的發布旨在進一步提高居家和社區醫養結合服務的質量和標準化水平。通過規范服務容和服務流程,可以更好地滿足老年人的醫療需求,提升他們的生活質量。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據自況參照執行這份指南,為老年人提供優質的醫療衛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