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于10月31日發布了《藥品說明書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革試點工作方案》,決定在口服、外用等部分藥品制劑中進行藥品說明書的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革試點。這一試點工作的目標是優化藥品說明書管理,滿足老年人和殘疾人的用藥需求,解決他們在用藥過程中面臨的“看不清”問題。

據方案,試點工作將按照省級藥品監管部門組織的原則,由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自愿申請并分步實施。上海、江蘇、浙江、江西、山東、湖南、廣東、陜西等省市被確定為試點省份。試點省份的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將組織該地區的5個以上持有人參與試點工作。

方案要求持有人按照《藥品說明書(簡化版)及藥品說明書(大字版)編寫指南》編制藥品說明書的簡化版和大字版,并對其真實和準確承擔全部責任。簡化版和大字版的說明書應當清晰易辨,方便老年人、盲人和其他有視力障礙的患者使用。同時,持有人可以在藥品最小銷售單元包裝或紙質藥品說明書上印制條形碼或二維碼,以便通過掃碼獲取電子藥品說明書的完整版。

方案還鼓勵持有人提供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的語音播報服務,以及盲文信息,以滿足老年人、盲人和其他有視力障礙患者的安全用藥需求。

這一方案的發布旨在解決老年人和殘疾人在用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讓他們能夠更加方便地閱讀和理解藥品說明書,確保他們的用藥安全。通過試點工作的實施,相信能夠為今后全國范圍的藥品說明書改革提供有益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