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發布了《藥品說明書(簡化版)及藥品說明書(大字版)編寫指南》和《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格式要求》兩份文件,自發布之日起開始生效。《藥品說明書(簡化版)及藥品說明書(大字版)編寫指南》提出,藥品說明書(簡化版)應在藥品監管部門核準的完整版說明書的基礎上進行刪減,其撰寫容和要求應與完整版說明書相一致。為了確保患者用藥的安全,并滿足不同況下患者的閱讀需求,據藥品說明書(簡化版)的容和紙張大小,應合理安排藥品說明書的格式,鼓勵選用四號字及更大的字號。藥品說明書(簡化版)的標題、提示容、警示語和項目名稱等應該醒目,并可適當增大字。藥品說明書(大字版)應與完整版容一致,容和紙張大小,適當增大字,以滿足不同患者的閱讀需求。

另外,《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格式要求》提出,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應與藥品監管部門核準的完整版說明書的容和格式一致。鼓勵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使用中文黑或宋,英文和數字使用“Times New Roman”字。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應支持放功能,以適應不同的電子設備,不同設備之間不應有明顯的字和版式變化和差異。同時,鼓勵申請人在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中使用大字、大圖標和高對比度文字,并建議使用.pdf格式,而不建議使用.jpg等圖片格式簡單轉化。電子藥品說明書(完整版)不應包含廣告件,特別是付款類作,也不應包含任何引導式按鍵,以便患者和專業人士能夠全面了解藥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