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的疫于局部零星散發狀態,但新冠病毒并沒有消失,病毒在人群中的傳播仍然存在。為了應對近期的新冠病毒染疫,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染疫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了《應對近期新冠病毒染疫疫苗接種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該方案明確指出,目前疫苗接種的重點是針對不同目標人群補齊免疫水平差距,以進一步降低重癥和死亡風險。

《方案》明確了現階段疫苗接種的目標人群。首先是未染且未完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包括3歲到17歲之間未染且尚未完基礎免疫的人群,18歲以上未染且尚未完第一劑次加強免疫的人群,以及18歲以上未染且尚未完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的人群(包括染高風險人群、60歲以上老年人群、患有較嚴重基礎疾病的人群和免疫力低下的人群)。其次是已染且未完基礎免疫的人群。

《方案》在解讀中強調,現階段是否需要接種疫苗要況、既往接種史以及年齡、狀況等因素來確定。在此前的疫中,未染且尚未完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仍然存在染并發展重癥的風險。而已染且未完基礎免疫的人群,由于疫苗或病毒導的抗原刺激不足,其免疫保護效果明顯弱于完基礎免疫后再染獲得的混合免疫。

《方案》指出,未染的目標人群應按照既定免疫程序及其間隔要求完后續劑次疫苗接種。其中,完基礎免疫的18歲以上人群,第一劑次加強免疫的間隔要求調整為3個月以上。已染且未完基礎免疫的人群,在染后3個月后可以接種1劑次疫苗。

《方案》還指出,疫苗接種及染獲得的保護會隨時間的延長而衰減。世界衛生組織以及國、英國、德國等主要機構和國家均推薦在染后的3到6個月進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全球范圍染后3個月后進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已為共識,這有利于在后續可能發生的疫中為重癥和死亡高風險人群提供更好的保護。

在疫苗選擇方面,《方案》指出,神州細胞重組新冠病毒4價S三聚蛋白疫苗和石藥集團新冠病毒mRNA疫苗已被納急使用,可用于18歲以上人群的加強免疫接種。對于未染的目標人群基礎免疫接種使用的疫苗,參照之前的要求執行,優先推薦使用神州細胞重組新冠病毒4價S三聚蛋白疫苗和石藥集團新冠病毒mRNA疫苗進行接種,也可以選擇其他已獲批附條件上市或納急使用的重組蛋白疫苗或病毒載疫苗進行序貫加強免疫(即采用不同技路線的疫苗)。對于已染且未完基礎免疫的18歲以上人群,優先推薦使用神州細胞重組新冠病毒4價S三聚蛋白疫苗和石藥集團新冠病毒mRNA疫苗進行接種,也可以選擇其他已獲批附條件上市或納急使用的重組蛋白疫苗或病毒載疫苗進行接種。對于已染且未完基礎免疫的3歲到17歲人群,接種的疫苗應參照之前的要求執行。

《方案》在解讀中表示,我國已經有多條技路線的新冠病毒疫苗陸續獲得批準使用。研究結果顯示,序貫免疫能夠為個提供更全面的保護。因此,如果之前接種了滅活疫苗,加強免疫或者染后,推薦選擇重組蛋白疫苗或病毒載新冠病毒疫苗(包括吸型腺病毒載新冠病毒疫苗和流病毒載新冠病毒疫苗)。考慮到隨時可能出現的病毒染風險,建議符合條件的人群在滿足間隔要求后,無需等待特定疫苗,應盡快完疫苗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