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市民向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障局反映稱:“近期人們傳言醫保統籌截止日期為11月20日左右。”針對此事,經過核實,我們鄭重聲明這一說法純屬謠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已經印發了《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建立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通知》(呼政辦發(2022)37號),其中第九條明確規定,門診統籌待遇標準是指參保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在定點醫藥機構范圍產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按照政策結算。我們呼吁廣大參保人員及時關注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障局的微信公眾號或方網站,以便及時獲取準確信息,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障局將保留追究相關造謠者責任的權利,并對以此為宣傳口號的藥店依法依規進行嚴厲打擊。以上聲明由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障局在2023年11月14日發布。